12月9日晚,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Tom Irving先生受邀在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科研楼模拟法庭做了题为“U.S Patent Post Grant Proceedings After AIA-Inter partes Review”的讲座。Tom Irving对美国专利复审制度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对相关问题与我校师生进行了热烈探讨和深入交流,彭哲副教授主持了讲座,姜峰副院长、崔立红副教授、王笑冰副教授、方立维副教授受邀出席了讲座。
Tom Irving先生从事司法实务几十年,对美国专利复审制度有深入见解。首先,Tom Irving先生介绍了美国专利立法的情况,讲到专利在美国联邦政府统一管理之下,而非分散到各州管理。随后,Tom Irving先生讲述了美国专利改革的背景:专利持有者希望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生产商则希望降低专利费用以控制成本,而原有制度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紧接着,他详细介绍了当今美国专利复审制度的情况,并从以下几个角度分开论述:
(1)再审申请人:单方再审不限制请求人,可以是专利权人、美国专利商标局自己或第三人;
(2)再审时间: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都可以启动专利再审程序;
(3)再审理由:必须是从先文献中发现了“新的有关可专利性的实质性问题”,并且再审请求必须指明针对目标专利的哪一项权利要求再审;
(4)再审结论:专利商标局在再审程序之后发布再审专利公告,再审专利公告会确认有专利性的权利要求。
(5)再审程序的救济:第三方的单方再审程序请求人无权就再审结论上诉,但专利权人有权上诉。多方再审程序的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对再审结论不服的都有权上诉。
在随后的提问环节中,在场同学就专利范围的认定等问题向Tom Irving先生踊跃提问,并得到了耐心、细致的解答。Tom Irving先生的幽默风趣贯穿了整场讲座,场下不时响起阵阵掌声。
作者:文/ 孙骥,图/李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