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下午2点,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兼筹备处主任、台湾大学合聘教授汤德宗教授在逸夫法学楼学术报告厅为大家带来了一场题为“资讯公开暨资讯隐私法案例研究(2007/11―2008/12)”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院长齐延平教授主持,梁光勇、龚艳、焦海博、陈伟四位博士担任评论人。
作为台湾勉力推动中国两岸四地法律整合研究的代表人物,汤德宗教授首先从学术和实用价值两方面探讨了两岸四地法律整合研究的前景。随后,汤德宗教授选取了台湾上一年度四个典型案例,从个案分析入手对于四个案例作了极具启发性的争点解析。汤德宗教授评点了四个案例的司法判决,并在台湾《资讯公开法》与《个人资讯法》的竞合适用、案例之诉是给付之诉还是撤销之诉、课与义务之诉、案例系属“阅览卷宗”还是“资讯公开”等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真知灼见。他认为,人民具有一般知的权利(a general right to know),政府资讯公开立法应该坚持“一体向上提升论”,资讯公开法公布后,在处理资讯公开的案件时,特别法除更有利于公开的特殊规定外不得适用,后制定的法律除明确排除资讯公开法的规定外不得适用。最后,汤德宗教授对于资讯公开与隐私案件标准及审理流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并认为应从社会价值工程建设的角度出发探讨处理“资讯公开”与“资讯隐私”的问题。
汤德宗教授的报告从案例研究(case study)的全新视野探讨政府信息公开和公民隐私保护的关系,冷静地审视了司法判决与专家意见之间的差异,其生动犀利的言辞、幽默风趣的演说风格、知之为知之的学者风度,博得了在场老师和同学们会心的微笑和热情的掌声。四位博士也对于汤德宗教授的报告从不同方面进行了评议。面对台下同学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