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至8日,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学术年会在文化古都西安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作为该研究会秘书处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本次研讨会的协调组织工作。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章程》(草案),选举我院徐显明教授为研究会会长,我院齐延平教授为研究会秘书长。
本次会议是中国法理学研究会更名后召开的第一次盛会, 来自全国120多所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部门的30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科技、文化与法律”这一主题展开了为期两天的深入讨论。齐延平教授应邀请主持了第一单元的讨论;郑智航老师在分组讨论中发表了题为“主体性发展与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内在逻辑的转向”的发言。在闭幕式上,徐显明教授作了精彩演讲,首先,他代表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对西北政法大学为此次会议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然后,徐显明校长对中国法理学研究会更名注册的重要性及其与中国法学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地阐释。他指出,注册登记后的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的关系好比分家后的子女与家长的关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虽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但是,需要接受中国法学会的监督与管理。他也强调更名后的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在研究主体上并没有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组织形式,因此,此次更名注册可以用“转型发展”来概括。接着徐显明教授对法治文化作了精辟地分析。在他看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公民意识、法治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是逐步递进的关系。而就文化而言,徐显明教授认为,文化的基础一定是道德;文化的核心一定是价值;文化的高度一定是尊严;文化的纽带一定是这个民族共同的知识;文化的表现方式一定是这个人们的共同生活,因此,法治文化的核心就是要把法治当作我们生活的方式。最后,徐显明教授从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系角度希望法理学者关注部门法和中国法治实践。
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张乃亭、王玉涛和博士研究生张静、孟雯、陈姿含等也向大会提交了论文,并应邀请参加此次会议。他们积极参与相关问题的讨论,获得了与会代表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