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北京大学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侯猛副教授应邀在我院作了题为“中国法律和社会科学研究的新动向”的报告。报告由魏建教授主持,姜峰副教授、李忠夏副教授、刘加良博士和郑智航博士以及研究生三十多人参加了报告会。
侯猛副教授从“法律和社会科学”概念的产生谈起,概括了十几年来我国“社科法学”的发展和特征。侯猛认为,“社科法学”可以说是对“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进路的一个新概括,它的基本特征是跨学科研究,借鉴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和方法理解法律问题。“社科法学”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学术群体。“社科法学”不是“法社会学”。与法教义学相比,社科法学在研究方法上有四个特点,即更为注重后果主义、因果关系解释、个案研究和中国语境。侯猛指出,社科法学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研究进路,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社会转型时期中国法学研究抽象的政法话语的不足,并且正在以一种新颖而特殊的方式影响着法律公共政策的制定。
讨论环节,魏建教授结合自身对法经济学的研究,对社科法学的名称、开放性、个案研究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姜峰副教授从托克维尔、波斯纳和哈耶克的理论分析出发,提出要超越方法、凸显问题的主张;李忠夏副教授和郑智航博士也结合自己的研究在后果主义、个案研究和中国语境等问题上进行了交流;同时刘加良博士也从自己在民商法领域的实务经验出发,对社科法学进行了评价。同学们也结合自己在学习和研究方面的困难与侯猛博士进行了交流,侯博士对各位老师和同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
报告人简介:
侯 猛,1976年生,江苏徐州人。1994年进入中南政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先后获得法学学士(1998)、法学硕士(2001),2001年进入北京大学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获得法学博士(2004),2005年-2007年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法律和社会科学》创刊编辑,现为北京大学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副教授。曾在《法学研究》、《法学》、《法商研究》、《清华法学》、《政法论坛》、《中外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文章20余篇,部分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研究兴趣涉及司法制度、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
文/孙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