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9日晚,中国政法大学王人博教授在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101报告厅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场题为“近代以来中国的宪政思想”的学术报告,报告由王德志教授主持。
王教授首先对“近代”一词予以分析。他认为“近代”一词是西方人发明的概念,体现的是西方人的“进步历史观”。“近代”与“古代”相对,它表明了当下西方人对其近代历史的美好回忆,体现了西方人的自我优越感。因为提起近代西方就会让人想起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罗马法复兴以及启蒙运动,西方人深以此为荣耀。在接受“近代”一词以前,中国有两种历史观:一为孔子的“退步历史观”,一为孟子的“治乱相循”的历史观。而“近代”的概念给中国带来了一种新的历史观――进步历史观。
随后王教授对中国近代宪政思想史上的三位代表人物康有为、严复、胡适的宪政思想予以逐一评介。康有为在中国提倡的“进步论”或曰“进化论”最具有原创性。康有为在接受了西方的“进化论思想”后,附会认为中国的古代文化中已经蕴含进化论思想,甚至追溯到了孔子的思想。尽管康有为的“中国素有进化论”思想牵强附会,但是他启发了国人对中国宪政之路的思考:即中国文化能否接受西方的宪政思想。严复认为英国富强的奥秘首先在于自由,因为自由有利于人的“力”的释放。但每个人的自由又容易导致“力”的分散,所以需要有民主来纠正自由的消极面。因此他提出了“自由为体,民主为用”的观点。他还主张中国应当立宪法、开议院,走宪政之路,认为宪政才是中国的富强之路。严复在中国宪政思想史上的价值在于:他给国人提供了现代性的国家观和进步性的历史观,严复的思维方式一直影响到当下的中国人。胡适通过“五四新文化运动”给国人奠定了思考宪政的新方法,并对宪政理论身体力行,积极推动近代中国的宪政实践。胡适对中国文化充满自信,坚信中国文化定能接纳西洋文明,还认为“宪政”是判断文明国家的道德标准。
整场报告王教授妙语迭出,引来现场师生阵阵掌声,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同学们为王教授的渊博学识、敏锐思维和机智幽默所深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