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由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办,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承办的总第403期“稷下风”研究生学术论坛在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洪家楼校区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316报告厅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教授做客本次“稷下风”研究生学术讲坛,为同学们作了题为“消保法修订中的热点问题”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霞老师主持。杨立新教授首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历程了作了简单的介绍,预计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本月25日正式通过,作为消保法在颁布二十年来的首次大修,这其中凝结着许多专家学者多年的研究成果。
本次学术讲座的中心主要是消保法最新修订的部分,在消保法颁布前夕能够听到立法专家的解读对于同学们来说可谓是一次盛宴。杨立新教授的讲座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包括:(1)消保法关于民事责任的一般性规定;(2)消保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3)消保法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4)消保法中关于责任承担的规定。在为时两个小时的讲座中,杨立新教授就“知假买假”是否为消费者、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消费地位、经营者合并分立的责任承担方式、经营者使用他人营业执照或者商标的责任承担、允许消协提起公益诉讼、大宗耐用商品的举证责任倒置、7天内无条件退货、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承担、个人信息保护以及对消费者造成侵权的惩罚性赔偿等热点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讲述。在杨立新教授的讲授结束后,现场的多位同学就物流过程是否属于消费、个人请求消协起诉、法律修改等问题进行了提问,杨教授都耐心的予以一一解答。
最后,李霞老师对杨立新教授的报告进行了总结。通过杨立新教授的讲述使得同学不仅了解了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创新点,同时了解了立法背后的故事,理解了法律的思路。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南方医科大学特聘教授以及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兼职教授等职。研究领域为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债与合同法、人格权法、亲属法、消费者保护法。参加了中国《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立法工作,在《侵权责任法》的立法中发挥了主要作用。杨立新教授著有《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第三版)》、《债法总论》、《人格权法》、《医疗损害责任法》、《杨立新民法讲义(七卷本)》等专著和教材;发表论文4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