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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8        阅读量:

各位同学: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山大研字[2018]87号文)要求,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争创国际一流的科研成果,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学术兴校”发展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开展第二届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学术之星奖(以下简称“学术之星奖”)评选工作。现将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通知中的相关事宜转载如下:

一、“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等详见《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附件1),请大家认真阅读评审原则。

二、时间和工作安排

1、“学术之星奖”评选活动启动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

2、研究生提交培养单位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推荐截止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办公室(N106),电子版发送至201794900016@sdu.edu.cn。

(1)《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推荐表》(附件2)。

(2)代表性科研成果(不超过3项)证明材料。

三、相关说明与要求

1、科研论文须于2019年11月8日(学校评选截止日)前正式发表;发明专利须于2019年11月8日前已完成成果转化,学术之星奖是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体现,请勿将清样等非正式发表的成果作为证明材料。

2、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4、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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