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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宪魁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06        阅读量:


牟宪魁 教授

Email:muxiankui@163.com






个人简介:

教授,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教育背景:

1994-1998年,青岛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法学学士。

1998-2001年,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民商法专业硕士课程,法学硕士。

2001-2005年,(日本)国立山口大学大学院东亚研究科博士课程,取得博士学位并获校长表彰。

2001年,任教于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

2010年,任教授。

2008-2009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Columbia Law School)中国法中心访问学者。

2010-2011年,(日本)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研究员。

2016年,(日本)法政大学法学部客座教授,现代法研究所研究员。琉球大学法科大学院研究员。

社会兼职: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财税法研究会(理事)

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

《日本法研究》编辑委员会(主任)

研究领域:

宪法行政法、民商法、比较法

其他信息:

海外讲演(及授课):

2017、2018年4月--6月,法政大学法学部(东京);

2016年11月17日、24日,琉球大学法文学部、琉球大学法科大学院(冲绳);

2016年8月21日,北海道大学(札幌),2016年度“西欧立宪主义在东亚的继承和变容”课题组会议;

2016年6月27日,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东京);

2016年4月--6月,法政大学法学部(东京);

2014年8月5日,北海道大学(札幌),“第10届(2015年)中日公法学研讨会”;

2012年11月30日、2012年12月4日,中央大学日本比较法研究所、中央大学法学部(东京);

2012年11月16日,明治大学(东京),2012年度“西欧立宪主义在东亚的继承和变容”课题组会议;

2012年3月28日,岛根大学法科大学院(松江);

2011年2月25日,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东京);

2010年11月6日,明治大学(东京),2010年度“西欧立宪主义在东亚的继承和变容”课题组会议;

2010年2月3日、4日,岛根大学法文学部(松江);

2007年10月27日,九州大学(福冈),“第3届(2007年)中日公法学研讨会”;

2005年3月22日,岛根大学法科大学院(松江);

2001年11月21日,关西大学法学部(大阪)。

代表性项目:

近代中国宪法解释制度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东亚国家和地区违宪审查研究,山东省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主持人。

代表性成果:

(比较法)

牟宪魁主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日比较法讲义》(双语对照),法律出版社2017年12月21日出版。

牟宪魁主编:《日本法研究》第1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9月出版。

彭文浩、牟宪魁主编:《比较视野下的公共纠纷解决与权利保障——2015中英比较公法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11月出版。

(宪法行政法领域)

牟宪魁著:《中国における違憲審査制の歴史と課題》(博士论文),(东京)成文堂2009年11月出版。

参编:《宪法》(张千帆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撰写宪法解释、司法机构两部分)。

论文:中国における「法律の留保」の概念について——立法法の解釈論を手掛かりに,牟憲魁,载《早稲田法学》第93巻第3号(2018年3月)。

论文:「法律の留保」の要否——台湾での議論を中心に、牟憲魁、载戸波江二先生古稀記念論文集《憲法学の創造的展開》,信山社2017年出版。

论文:日本宪法诉讼制度论的课题与展望——以司法消极主义的根源与反对设立宪法法院的主流学说为中心,牟宪魁,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1期(2006年1月)。

论文:海峡两岸违宪审查制度之比较与展望——兼谈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上人民声请释宪制度之改进问题,牟宪魁,载台北《宪政时代》第42卷第1期(2016年7月)。

论文:中国大陸と台湾における違憲審査制の比較と展望,牟宪魁,载早稻田大学《比較法学》第45巻第3号(2012年3月)。

论文:北洋政府时期的司法权与宪法解释制度研究,牟宪魁,载《法学评论》2012年第3期(2012年6月)。

论文: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权与宪法解释制度研究——“五五宪草”上的司法释宪模式之检讨,牟宪魁,载《法学》2013年第4期(2013年4月)。

论文:大法官释宪制度在近代中国的形成及其初步实践,牟宪魁,载《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报》2012年第1期(2012年1月)。

论文:近代中国における大法官憲法解釈制度の形成,牟宪魁,载国士舘大学《比較法制研究》第31号(2008年10月)。

论文:台湾における大法官憲法解釈制度の性格,牟憲魁,载山口大学《東亜研究》第2号(2003年12月)。

论文:中国的违宪审查和司法权(九州大学“第三届(2007年)中日公法学研讨会”报告稿),牟宪魁,载《法学论坛》2009年第5期(2009年9月)。

论文:中国の違憲審査と司法権,牟宪魁,载九州大学《法政研究》第75卷第1号(2008年7月)。

论文:违宪审查制度的构造与功能,牟宪魁,载《东岳论丛》2010年第8期(2010年8月)。

论文:宪法解释的性质与方法,牟宪魁,载《文史哲》2011年第4期(2011年7月)。

论文:国家秘密在公法上的地位与难题——对国家秘密优越主义之反思(北海道大学“第十届(2014年)中日公法学研讨会”报告稿),牟宪魁,载《法学思潮》2015年第1辑(2015年1月)。

论文:为什么是两院制?——日本立法过程论的课题与展望(东南大学“第七届(2011年)中日公法学研讨会”报告稿),牟宪魁,载《甘肃政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报》2012年第2期(2012年4月)。

论文: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牟宪魁,载《环球法律评论》2013年第5期(2013年9月),收录于韩大元主编《依宪治国》,法律出版社2015年出版。

论文:法理念与法治进化论(硕士一年级时期末作业),牟宪魁,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2001年1月),全文转载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1年第4期(2001年4月)。

论文:互联网时代的公共权力运行与公民权利保障,牟宪魁,载《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12期(2010年12月)。

译文:近代日本的城市化浪潮与土地征收,居石正和著,牟宪魁、王琦译,载《人大法律评论》第9辑(2011年7月)。

译文:公害防止协定的行政法分析,木佐茂男著,牟宪魁、张荣红译,载上海政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报《法治论丛》2013年第4期(2013年8月)。

译文:韩国的政治司法化论纲,李喆雨著,牟宪魁译,载彭文浩、牟宪魁主编《比较视野下的公共纠纷解决与权利保障——2015中英比较公法研讨会论文集》(2015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译文:与时代气氛共鸣的改宪论?——公共空间BBS蕴藏颠覆自由与民主主义之危险的现代日本社会之一断面,立山纮毅著,牟宪魁译,载《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法律评论》第2辑(2004年12月)。

译文:日本国宪法的60年与宪法修改问题,户波江二著,牟宪魁、于晓娜、战东升译,载《政法论丛》2008年第3期(2008年6月),全文转载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08年第10期(2008年10月)。

译文:日本宪法学界关于基本权保护义务论之论争,户波江二著,牟宪魁译,载王学辉主编《宪法与行政法论坛》第5卷(2012年9月,法律出版社)。

译文:被害人的人权——人权论的视点出发,户波江二著,牟宪魁、韩林均译,载《人权研究》第14卷(2015年4月,山东人民出版社)。

译文:作为权利保护之环境保护——“环境权”之成立可能性,松本和彦著,牟宪魁译,载《人权研究》第15卷(2015年12月,山东人民出版社)。

(民商法领域)

主持翻译:《民法学说百年史:日本民法施行100年纪念》(加藤雅信等编),商务印书馆2017年12月出版。

刘士国、牟宪魁、杨瑞贺译:《日本民法典:2017年大修改》,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3月出版。

参编:《债权法学》(王丽萍主编),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出版社2008年9月出版。

参编:《合同法学》(韩松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出版。

论文:论公司权利结构(学士论文),牟宪魁,载《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报》2001年第3期,全文转载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1年第9期(2001年5月,9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论文:中国における環境損害論の生成と展開,牟憲魁,载小口彦太先生古稀記念論文集《中国の法と社会と歴史》,成文堂2017年出版。

论文:日本消费者契约法上的缔约过程规制与说明义务,牟宪魁,载《中日民商法研究》第2卷(2004年6月,法律出版社)。

论文:民法上的说明义务之研究(硕士论文),牟宪魁,载《民商法论丛》第31卷(2004年11月,法律出版社)。

论文:说明义务违反与沉默的民事诈欺构成——以“信息上的弱者”之保护为中心,牟宪魁,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4期(2007年7月),全文转载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7年第10期(2007年10月),收录于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年刊(2006-2007)》(2008年,法律出版社)。

论文:说明义务与合意瑕疵一一日本学说之概观,牟宪魁,载《遵循科学的自然法一一刘士国教授60华诞祝寿论文集》,法律出版社2014年11月出版。

译文:英美法上的说明义务与民事责任,Kimberly D. Krawiec、Kathryn Zeiler著,牟宪魁、王盛雅译,载《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法律评论》2013年辑(2013年,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出版社)。

译文:中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论,小川竹一著,牟宪魁、高庆凯译,载《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5期(2007年10月)。

译文:与外国配偶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日本仙台高级法院秋田支部平成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判决评析,宇田川幸则著,牟宪魁译,载《民商法论丛》第17卷(2000年12月,香港金桥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译文:著作权的构造论——以信息内容的传播利用为目的的著作权的单纯化,儿玉晴男著,牟宪魁译,载《知识产权》2006年第4期(2006年7月)。

(法学教育)

论文:中国法学教育30年:回顾与展望,牟宪魁,载《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5期(2008年10月)。

论文:中国における法律修士専攻(J.M.)教育の再生――日、中、韓における学士後法学教育導入の比較研究をふまえて,牟憲魁,载日本《企業法 学》第11号(2009年3月,(东京)商事法务出版)。

论文:中国における知的財産法教育の現状と展望,牟憲魁,载日本国士馆大学《先端技术法学》第11号(2011年3月)。

荣誉与奖励:

说明义务违反与沉默的民事诈欺构成——以“信息上的弱者”之保护为中心(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4期),2012年2月获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一等奖。

民法上的说明义务之研究(硕士论文,载《民商法论丛》第31卷512—602页),2006年获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北洋政府时期的司法权与宪法解释制度研究(载《法学评论》2012年第3期),2012年8月获中国法学会第七届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

日本宪法诉讼制度论的课题与展望——以司法消极主义的根源与反对设立宪法法院的主流学说为中心(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1期),2008年获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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