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立法学社(《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报》1984-12-14)
一个由法律系大学生发起的、全校性学术组织——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法学社于1984年12月8日宣布成立,法律系主任乔伟副教授被聘请为顾问。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法学社的宗旨是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活跃法学学术空气。法学社力求把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组织法律咨询和社会调查,举办模拟法庭,司法工作口才演讲会等活动。并定期召开法学研究学术交流会,还将根据同学们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办法律知识讲座,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山大法学社现有成员40多人,法学社下设法律咨询服务部、社会调查部和法律工作口才艺术部。山大法学社还将办学术性刊物《法学社刊》。(本报记者 张玉林 田晓明)
◇法学社开展业余活动成绩显著(1985-05-06)
我校法学社自去年冬天成立以来,组织活动频繁,成绩显著。
法学社自成立以来,各部都相应地组织了活动。咨询部的社员们,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利用星期日,深入泉城路街头,向群众咨询服务,解答有关刑法、民法、婚姻法、宪法及其它法律问题。到目前为止,他们已接待来访群众300多人次,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一千多个。口才艺术部,自成立以来,于春节前举办了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本学期组织人于每个星期日晚上在公教楼303教室,举办法律知识系列讲座,向同学们传授有关法律知识,进行法制宣传。调查部先后两次组织社员到历城县工商管理局、历城县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现在他们正在赶写调查报告。(法律系宋秀杰)
模拟法庭照片。发表辩护词的是八三级的尹凤桐同学。
◇来自法学社的消息(1986-03-16)
由法律系主办的法学社,不久前组织了部分同学前往省监狱,参观了劳教人员的宿舍,食堂和教学楼,娱乐室。法学社负责人与监狱领导就办好“育新学校”进行了商谈。回来后,法学社组织了“法制、人生”讲演团赴省监狱,为劳教人员宣传法制,演讲人生,并为他们讲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为配合学校抓好我校的纪律教育,法学社成立了“道德纪律法庭”,将针对我校存在食堂里打架、偷饭碗等不良现象“开庭”审理。(法律系 肖金明)
法学社参观山东省监狱(生建摩托车厂)后留影。朱自全、孙德恩、张海军、周俊、杨毅新、刘学波、黄元庆、刘小红、程奇安、徐玉菊、马祥玺、马建红、刘红梅、吴锦标、崔红
◇法学社为中学举办模拟法庭(1987-12-08)
1987年11月24日,法律系法学社10名同学为子弟中学师生举办模拟法庭,生动形象地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制教育,深受子弟中学师生欢迎。(李树彬)
①上图为“庭审现场”,法律系八五级法学班马建红作为“公诉人”正在宣读“起诉书”。②下图左为模拟法庭现场。③正在认真听“审”的中学生
法律系学生经常举办模拟法庭,培养法律思维。左图为“庭审现场”,担任“审判长”的是法律系八五级法学班马建红同学;右图为辩护发表辩护词,站着发言的为法律系八五级法学班王海南同学,坐着在准备发言的为法律系八五级法学班李祥金同学。
◇山大法学社、省妇联权益部联合进行义务法律咨询(1988-03-18)
1988年3月8日下午,我校法律系法学社与省妇联权益部联合,在大观园进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咨询活动从下午一点半开始,直到六时才结束。来访者络绎不绝,有男同志,但大都是妇女。既有青年女工,也有年过六旬的老太太。他们所涉及的问题很广泛,有婚姻、继承问题,劳动保险问题,经济合同问题,还有就业问题等。在咨询活动中,反映了不少社会问题。有些企业过分重视经济效益,而放松了对职工利益的照顾,如女工在哺乳期的适当照顾被减少,职工医疗费用很难解决等。由于不少企业实行承包、租赁,这种现象是比较常见的。还有一个问题是权与法仍在深刻的较量。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太太哭诉着她触怒局长而遇到的不幸遭遇。还有的属“三不管”问题。一位青工的医疗费(三千多元)得不到解决,领导不管,企业不问,法院又不受理等等。在这次咨询活动中,我们看到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都要求用法律这个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系周俊)
◇法学社在市内进行法律咨询(1988-10-28)
1988年10月14日下午,法学社成员一行二十余人在济南市大观园商场举行了义务法律咨询,咨询从下午一点开始。共设置刑法、经济法、婚姻法等七个咨询专台,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有工人、农民,也有国家干部法人代表。在短短的四个小时内,共接待群众约四百余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二百余人次,有一个经商个体户,把诉讼材料和证明材料全都带了过去,前来咨询他的官司该怎么打。面对一名名群众,同学们热情、耐心地解答,直到群众满意为止。(法律系范明志,图片中手扶眼镜的为八四级经济法班吴建中同学)
◇法律系八九级同学在历城影院前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照片由89级王颖校友提供)
◇法学社组织的“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援助非洲灾民义务宣传活动”
(照片由八五级法学班黄元庆同学提供)
◇1992年5月21日,法学社同学在4号楼116教室举办模拟法庭,八九级经济法班的毕惠岩、高文俭同学“出庭”支持公诉。
(照片由八九级校友毕惠岩提供)
◇《法学社刊》,由法学社主办的学术性刊物,1985年3月第一期出刊。
《法学社刊》第四期“封面”及“目录”
《法学社刊》第五期“封面”及“组织机构”
《法学社刊》第五期梳理了自法学社成立以来到1986年11月的“大事记”
——节选自马建红主编《我们这四十年——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院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