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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出席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 2012 年年会
作者: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网站        发布时间:2012-10-30        阅读量:
        10月26日28日,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 2012 年年会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论坛在青岛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周成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校长徐显明,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司法部司法鉴定局局长霍宪丹、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吴德星等出席会议。
        徐显明作大会主题发言。他回顾了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在青岛办学的历史,介绍了正在建设中的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青岛校区的有关情况,并深入阐释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背景和目标。他指出, “梁启超之问”提出中国何时能从“圣人之治”转变为“圣法之治”,即中国何时能实现法治,“钱学森之问”提出中国的高等教育为何培养不出拔尖人才,“李约瑟之问”提出为何中国在1800年后再也没有产生影响世界的科技成果。为回应这些问题,中国高等教育推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并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作为人文社会学科的切入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一项质量工程,其核心在于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的任务。他进一步指出,中国正处在走向大国的过程中,界定一个国家是否为“大国”的标准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制度五个方面,其中制度的可信赖是成为大国的重要标志。实现法治创新,是中国走向大国的必由之路。中国的法学教育应适应中国大国化的需求,从培养目标、模式、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切实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会议期间,与会学者围绕“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一主题、以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中心,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治国家建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机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等三个方面展开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本次会议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中国海洋大学承办。来自全国200余所高校的校长、院长和专家学者近40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首次邀请了国外法学教育协会的代表参会。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发展规划处处长孔令栋、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党委书记盖玉强、院长助理张海燕等参加了会议。
 
徐显明校长发言
 
大会现场
 
 
文: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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