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8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难点”专题学术研讨会于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科研楼会议室顺利召开。会议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中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总则部分之司法解释所涉及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次研讨会由黄世席教授、许庆坤副教授主持,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和济南部分高校的国际私法专家以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涉外审判的法官和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国际法研究所的教师参与了此次研讨,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的学生旁听了此次会议。
会议伊始,许庆坤副教授指出此次研讨会的特色是“小而精,小而深”。会议虽然规模不大,但各位专家学者都对所涉领域有“精到”研究。一流专家汇聚一堂,就是希望能够面对面地“深入”交流,进而提出真知灼见,碰撞思维火花,享受学术盛宴。
会议上半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董兵法官首先概述了山东省涉外商事案件法律适用的司法实践,而后宋连斌教授、宋晓教授、王立武教授分别就涉外民事关系界定、外国法的查明以及国际私法中的强制性规则问题做出精彩发言,引起在场专家学者间的激烈讨论,提出了独到的学术见解。随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于喜富法官从司法实务与学术理论的关系角度对上半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会议下半场首先由邹国勇副教授针对经常居所地界定问题做出发言,而后黄世席教授、许庆坤副教授分别讨论了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和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最后,整场会议由宋连斌教授进行了精短而深入的点评,指出国际私法的立法是“道可道、非常道”,需要一个循序渐进,从特殊到一般的过程。与会代表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司法解释的草案整体上予以认可,同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文:程荟洁)